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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北京标准化协会关于开展 2023年度协会团体标准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8 20:42:41

各有关单位:

北京标准化协会现面向协会会员、企事业单位、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启动2023年度协会团体标准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坚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制订协会团体标准,不断提升协会标准的供给力和竞争力。

(二)创新驱动。全面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强化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确保标准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工规范发展。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协商一致原则。申报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可行性,吸纳科技创新成果,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四)自愿申报。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单位自愿申报协会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标准制定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

二、申报要求

(一)内容要求

标准内容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填补本领域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北京市地方标准空白。

2.具有一定的行业/领域先进性、创新性,能够促进技术进步,引领行业发展。

3.响应某行业内一定数量企业群体健康发展的共同需求与诉求。

(二)主体要求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具有从事团体标准研究、制定的积极性,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3.具有与标准相关的研究和应用实践基础。

4.鼓励多个市场主体联合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和标准草案;

2.申请单位及参与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单位及参与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的近三年信用记录信息;

5.产品和技术类标准应提供已鉴定或验证的材料、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测试报告、及其应用情况和效果等材料;

6.有利于项目申请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材料要求及报送方式

1.申请单位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北京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资质等其他申报材料各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

2.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天溪园22号楼3单元50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jbzhxh@126.com。

四、申报时间

北京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申报工作采取不定期申报方式,随时申报,随时受理,滚动管理。

五、立项审批

根据申报情况,协会适时组织标准立项评审。经评审专家评估通过后,对予以正式立项的标准制定项目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协会网站进行立项公示。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天溪园22号楼3单元501

联系人:肖艳娟

电话:010-84933607 15210077699

电子邮箱:bjbzhxh@126.com

 

附件1:北京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

 

 

 

北京标准化协会

2023年3月